主办单位:
湖南省体育局
张家界市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
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
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
协办单位:
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
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
张家界市旅游协会
张家界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
执行单位:
张家界市体育总会
张家界市自行车协会
张家界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张家界天马文体发展有限公司
技术支持:
火车头运动计时系统
冠名单位:
台湾贸易中心
美利达自行车(中国)有限公司
赞助单位:
PMT
电 视:
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、湖南电视台、张家界电视台
网 络:
新华网、人民网、乐视体育、搜狐体育、新浪体育、土豆网、腾讯大湘网、优酷网、骑盟网、野途网、行者、黑鸟单车、美骑网、骑友网、中国自行车旅行网、湖南红网、张家界政府网、红网张家界站、微博、远征军、潇湘单车网
报 纸:
湖南日报、潇湘晨报、三湘都市报、长沙日报、张家界日报

A、环天门山赛:200元/人;
(含保险、28日三星或同等级酒店1晚住宿<2人一间>、补给、号码牌、计时芯片、价值88元美利达赛事纪念文化衫、价值128元张家界纪念品一份、天门山赛纪念牌1枚)。
B、天门山“天路”挑战赛:220元/人;
(含保险、29日三星或同等级酒店住宿<2人一间>、补给、号码牌、计时芯片、价值88元美利达赛事纪念文化衫、价值128元张家界纪念品一份、天门山赛纪念牌1枚)。
C、两日赛(环天门山赛,天门山“天路”挑战赛):400元/人
(含保险、28-29日三星或同等级酒店2晚住宿<2人一间>、补给、号码牌、计时芯片、价值88元美利达赛事纪念文化衫、价值128元张家界纪念品一份、天门山赛纪念牌1枚)。
1、参赛资格:
① 参加选手必须拥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,含中国内地、港、澳、台华人,大众运动员及外籍运动员(外藉参赛选手报名时需要提供护照上真实有效的信息:姓名,性别,护照号码,出生年月日,国籍)。
② 本次赛事所有组别只接受18-55周岁的业余车手参赛,在国际自行车联盟(UCI)、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选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运动员报名参赛不计成绩,可报名参加。
③ 女子组为所有身体健康的自行车爱好者18-55周岁均可报名参加。
④ 正式报名时需签署自行车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。未满 18 周岁的年轻选手必须有监护人许可参赛的签字证明,并附签字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⑤ 参赛选手由组委会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(不包括自行车及个人私人物品)
⑥ 参赛者应具有良好的适合自行车比赛的健康状况,要求无视力、听力和语言障碍。自行车赛属高强度、高技能性运动项目,任何不符合上述情况,不能参加本项目比赛,特别还有任何发热、感冒、心脏病、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,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、酒类、药物者,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;对此参赛选手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。
1、本次竞赛规则: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《自行车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2、比赛器材:山地车赛参赛车为26、27.5、29寸山地车,车胎宽度为≥1.90的齿胎;不符合规程规定的,一经发现,取消比赛资格和名次。公路组此次组别只能使用公路赛车(限700C公路车),不得加装任何辅助装置。
3、参赛运动员车辆、服装、器材等自备,须符合竞赛规则要求方可参赛。比赛中必须佩带头盔加手套,否则不准上赛道。
4、运动员及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、车牌号,且号码必须一致;号码布和车牌不可自行裁剪,否则不予参赛。
5、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的运动队/运动员统一本队骑行服。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着骑行服参赛。
6、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,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比赛距离,或终止比赛等应急处理。
7、为赛事运行安全的需要,组委会不允许任何队车随队员上赛道。保障车辆需按组委会要求统一行动。
8、赛前 1 小时开始检录、签到,赛前 10 分钟结束检录(最终时间按组委会最后通知的时间为准),运动员通过检录区进入赛道后自行选择出发站位顺序。必须悬挂号码牌、穿着骑行服和头盔、携带车辆接受裁判检查。各参赛队全体队员要在起点处集体亲自签到,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(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)。未检录、签到而出发者为无效参赛,并且不能取得成绩和排名。
9、出于对健康和安全因素考虑,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或有身体伤害以及出现疾病的运动员退出比赛。任何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布,并上收容车,不能骑行通过终点。
10、获奖运动员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,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,获奖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媒体见面会。大会现场将为各项比赛个人前 5 名进行颁奖,其余奖项组委会报到点颁发。
11、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,比赛为大组发车电子计时,终点名次根据运动员通过终点的先后顺序判定。终点成绩为运动员完成比赛通过终点线时所用的时间,成绩时间精确到千分之一秒,本赛事使用一次性计时芯片,不收取计时芯片押金。
12、裁判组有权决定对以下赛事选手的行为进行判罚执行:(1)比赛进入终点和途中冲刺时,必须保持其骑行方向,违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、罚时间、降低名次或取消比赛资格。(2)抄近道、暴力行为——取消成绩,禁赛。
13、关门时间:常规情况下为 每组第一名到达终点后40分钟,裁判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关门时间。
14、所有风险都来源于主办方控制以外的隐患。所有参与者出发前必须签署《免责协议》(18 岁以下参与者需监护人签字)。
1、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,须在比赛成绩张贴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并缴纳申诉费500元。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为最终裁决,不得再次申诉,如胜诉,申诉费返还,败诉申诉费不退。
2、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,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,否则取消比赛成绩。
3、颁奖仪式的开始时间为最后一组比赛的申诉时间结束,获奖的运动员必须出席赛后的颁奖典礼及按照颁奖方式领奖,否则取消奖金及奖品,奖金及奖品由赛事组织方收回。
1、参赛队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姓名、身份证号等资料。一旦发现参赛队员填写虚假信息,取消本次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。
2、大会设固定补水区,选手补水时,必须给其他选手让道;协助选手补水的后勤人员,必须靠边,切勿影响其他选手正常比赛,请注意安全。
3、大会将提供固定医疗区和救护车,具体地点在场地布置图上明确。